信息索引号: 00250210-0/2025-000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504室;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95107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年度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有序推进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涉农补贴、水利、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各项任务,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78条,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公开148条,涵盖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管理、资金信息等多个栏目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保障。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局党委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业农村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公开流程痕迹化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科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湖区农业农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相较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紧扣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社会关切问题,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一是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二是丰富形式,提高信息质量。依托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及成果,进一步丰富图文、动画等公开形式,提升信息的通俗程度和传播效果。三是组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和宣传,定期组织业务专题培训,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10-0/2025-000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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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楼504室;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95107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年度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有序推进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涉农补贴、水利、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各项任务,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78条,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公开148条,涵盖政策法规、公示公告、人事管理、资金信息等多个栏目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保障。集中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局党委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业农村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公开流程痕迹化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科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传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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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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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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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湖区农业农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相较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紧扣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社会关切问题,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一是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二是丰富形式,提高信息质量。依托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及成果,进一步丰富图文、动画等公开形式,提升信息的通俗程度和传播效果。三是组织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和宣传,定期组织业务专题培训,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